为探索校地合作新模式,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7月5日上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与罗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副校长、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刘盘根,罗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余国芳,江淮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徐震,法学院党委书记何芹,法学院院长刘华涛,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波,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魏华,罗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共青团罗山县委书记许阳出席签约和挂牌仪式。
余国芳在致辞时强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势显著。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必将为罗山培养更多学业精、业务强的实用型法律人才,实现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双赢。
随后,娄匡元、刘华涛分别介绍了罗山县人民法院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合作方向、合作机制、合作重点等。
刘盘根指出,我校与罗山县立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需求,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方法,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和罗山县深入合作的重要成果,是校地齐心协力推进江淮校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起点,是办好江淮校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也是法学理论专业教学与实务能力锻炼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华水将以基地建设为契机,发挥学校法学专业人才优势和罗山县法院的法律实务研究优势,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构建常态化交流互动机制,深入推进校地融合发展,共同打造特色鲜明、实效突出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品牌,培养大批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专业型、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不断提升我校法学教育水平。
活动最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和罗山县人民法院签署了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书。
刘盘根、余国芳共同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并为县法院各审判领域优秀法官颁发“研究生实务导师”聘书。
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探索高校与法院联合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新模式,共同打造校地融合发展的新典范。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既为高校师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也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实现了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的全面共赢,推动了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和基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