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据悉,2022年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在苏州市GDP实现2.4万亿元同时,市区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连续2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86.7%和92.5%,完成年度目标;太湖(苏州辖区)连续15年实现“两个确保”;全市生态质量达到三类标准。
环境空气方面。2022年,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苏州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同比下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CO)浓度同比持平;臭氧浓度同比上升。
地表水环境方面。2022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3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86.7%;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50.0%,同比上升10%。8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2.5%;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6.3%,同比上升12.5%。国、省考断面均无劣Ⅴ类断面。太湖湖体(苏州辖区)总体水质处于Ⅳ类,阳澄湖湖体总体水质处于Ⅲ类。长江(苏州段)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苏州段)各断面水质均达Ⅱ类,主要通江河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京杭大运河(苏州段)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
土壤环境方面。“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47个一般风险监控点位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点位有41个,占比87.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生态质量方面。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生态质量指数(EQI)综合评价,2022年,苏州市生态质量达到“三类”标准。
农村环境方面。全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1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全市开展监测的1个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
声环境方面。2022年,苏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同比下降0.5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依次是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
辐射环境方面。2022年,苏州市各类电离辐射监测因子基本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或标准限值以下,其中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太湖流域水质辐射水平等检测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成绩的取得,与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密不可分。2022年,苏州积极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严把环境准入关,劝退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培育绿色工厂;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完成整治3427家,腾挪土地1.3万亩。谋划推动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及山体保护、“一圈一带”生态保护、澄湖生态保护等工作,张家港经开区、吴中经开区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实施4415项年度治气工程项目,督促61家重点大户落实自愿最优减排措施,完成1631项VOCS清洁原料替代项目、1250项VOCS综合治理项目、1100项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373个储罐分类深度治理,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车超2万辆,完成4900台厂内叉车清洁能源替代。
苏州市委、市政府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多部门联合出台《苏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方案》,强化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开展金墅港退圩还湖生态修复和大阳山生态复绿工程,着力打造山水生态蓝绿廊道。深入推进吴中西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太湖生态岛农文旅绿色低碳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入选国家第二批EOD模式试点。制定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销号推进督办机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办结率为96.5%。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办结率为99.2%。2021、2022年国家、省级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我市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省级销号。
此外,苏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严查大案要案,组建大案要案突击组,查处全国首例制售、使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作弊设备特大案,查处太仓某废矿物油非法收集处置窝点,成功破获偷排高浓度废液至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管网案件。全年共办理大案要案61件。同时,深入实施“绿色助企十四条”,出台“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八条举措”,发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年免罚案件253件,涉及金额5635万元;轻罚案件367件,涉及金额3075万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在6个产业园区先行推开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审批时间缩减到1天。
(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 文/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