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第四年,是实施“千万工程”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重点难点,抓好巩固衔接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问题整改
健全工作机制,让责任链条拧得更紧。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定期研究推进、督查考核、约谈提醒、协同推进、定期走访等5个工作机制。夯实部门行业责任,制定印发《信阳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任务清单》,每季度召开行业部门工作推进会。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定期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实行“三个遍访”,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
强化监管责任,让成效更加巩固。调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专班,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大督查办、市纪委监委、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各县区、市直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开展暗访督导,督查成果形成督查通报在全市推进会议上通报。出台《信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考核细则》,强化结果应用,对工作落后的县区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和表态发言。
紧盯问题整改,让工作更加扎实。将问题整改作为体现对党忠诚的政治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契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国家和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双交办”,既移交县区又交办给行业部门,对问题整改效果实行“双督查”,既纳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又纳入市纪委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专项督查,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认真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保障
持续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常态化排查工作,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核算收入账,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持续抓好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按程序申报奖补资金,用好金融帮扶政策,创新宣传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应贷尽贷。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口信息的电话抽查力度,继续实施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稳住务工就业规模,提高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
持续紧盯政策落实。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加大帮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持续强化资金项目和资产监管。督促使用衔接资金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开工建设,规范项目库入库程序,严格项目库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不闲置不浪费,持续发挥效益。加快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做好迎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完善帮扶机制,实现稳岗就业
建立更加完善的动态监测机制。利用民政、农业农村、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对比和信息共享,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扩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范围,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纳尽纳。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确保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
建立产业就业分类分层帮扶机制。将全部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精准帮扶范围之内,扩大产业、就业帮扶等政策受益对象的覆盖面。持续开展劳务输出服务和实施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岗就业。扩大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社会帮扶范围,将农村低收入家庭纳入结对帮扶范围,建构更加完善的专业化、多元化的帮扶机制。
建立精准兜底社会保障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有致贫和返贫风险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实现稳定增收的困难群体,按规定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措施。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将农村困难群众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扶有效衔接机制,依托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为遇重病、重残、重大变故等困难家庭和个人提供救助帮扶。拓展“物质+服务”,打造社会救助服务品牌,探索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模式。(许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