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5起典型案例
2024-09-17 浏览量:0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规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市住建领域5起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4年5月10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信阳两家建筑公司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做出撤回决定。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对注册地在信阳的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专项核查。经核查,有两家建筑企业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专项考核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两家公司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作出了撤回的决定。

案例二:2024年7月12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河南某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款金额25000元。

2024年6月28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涉案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河南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开发项目的施工企业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时,将某某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分包的工程量,再次计入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价款。该造价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违法行为。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9月,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物业公司信阳分公司拒不按约定退还业主装修押金的违规行为进行督办,要求其立即整改。

2024年8月下旬,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投诉后,对某物业公司信阳分公司未按约定退还业主装修押金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协议》约定业主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装修押金,但该公司不按约定退还,违反了《装修协议》,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向该物业公司下发了《物业服务问题督办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约谈了该物业公司经理。

案例四:2024年7月5日,罗山县住房保障办依规对该县某局职工姚某转借公租房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理,予以强制清退。

2024年7月2日,罗山县住房保障办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某局职工姚某将申请的公租房违规转借给了蒋某居住,该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7月5日,罗山县住房保障办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及时对该违规行为做出了处理。

案例五:2024年5月13日,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型机械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金额10000元。

2024年4月22日,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幼儿园建设项目涉嫌存在施工过程中大型机械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该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允许大型机械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违法。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来源:信阳住建

编辑:何海荣

审读:郑烨

审核:徐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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