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补齐街道人大工作短板,畅通基层民主渠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基层治理聚力赋能。
2023年1月,市委全文转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开展街道议政代表会工作予以指导和规范。
为确保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顺利落地实施,市县两级人大经过反复商讨研究、征求意见,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选定基础条件好、辖区单位多、代表工作强的浉河区湖东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经过认真筹备,浉河区湖东街道第一届议政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6日圆满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等7项制度,票选了街道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为全市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参考。
议政代表票选民生实事项目
截至2023年6月,全市8县3区共41个街道、13个街道筹建处全部建立实施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各街道共聘任议政代表1985名,以人大代表为骨干,包括党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工作者占比超七成,成为街道议政代表会发挥作用的主要力量。街道议政代表会成立后,广泛开展了票选民生实事、视察调研等工作。(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