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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关系要维好,让他三尺又何妨”,信阳市光山县仙居乡长兴镇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像一首“七言诗”,全文112字,读起来朗朗上口。
不远处的张湾村,村规民约虽然只有短短66个字,却类似“三字经”,“少打牌、多挣钱”“多陪伴、孝为先”……言简意赅,直抵人心。
这些带着泥土气息的文本,源于仙居乡今年4月启动的一项探索——全域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破题:寻找基层治理的“支点”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如何找到一个能“撬动地球”的支点?
仙居乡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发现,村规民约就是这个支点。用它能理出基层治理的线头,焕发治理的生机,看似传统,用好了能够春风化雨。
然而,修订前的摸底调查却发现,原有村规民约普遍处于“沉睡”状态:“有的村规民约是村干部坐在办公室里‘造’出来的,有的与本村实际脱节,有的生硬拗口、既不好懂也不好记。”
仙居乡宣传委员张伟说,村规民约眼下要解决的,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管不管用、好不好用、群众愿不愿用”的问题。
立新:“乡土契约”的重塑之路
仙居乡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之初,就确立了“立足于用”的核心原则,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
全域修订绝非易事,仙居乡将其列为“书记工程”,将乡党委的统筹作用贯穿顶层设计、试点选择、质量把控全过程,并明确由乡村两级书记担任“施工队长”。
仙居乡党委书记张自立不仅全程参与试点村意见会,还对18个村街的初稿逐一手写修改意见,将党委统筹牢牢抓在手上。
考虑到干部群众可能存在的观望情绪,仙居乡没有急于求成,而是坚持“试点先行、分批实施”的审慎策略。
为此,仙居乡选定长兴镇村和张湾村作为先行打样村,探索出“接地气、真管用、可复制”的“打样标准”,用实际成效消除疑虑,为后续全域铺开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避免“千村一面”是此次修订工作的灵魂。仙居乡旗帜鲜明地倡导“一村一约”,要求每个村为自己“精准画像”。长兴镇村针对集镇区管理难题,写入“有序停车不添乱”;张湾村围绕土地流转特色,约定“土地转,效益高”。
这种基于实际情况和村民真实需求的“定制化”要求,确保了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和生命力。
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广泛的民意基础。仙居乡从一开始就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放到首位,充分尊重村民在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中的主体地位,构建了“村委提议、大家商议、集中审议、村民决议”的四步民主程序,让大家“自己提、自己议、自己修、自己定”,汇聚民意“最大公约数”,增强群众对村规民约的参与感、认同感。
动人的细节在过程中涌现。
长兴镇村召开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会议,将邻里建房纠纷问题摆到台面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胡湾村民组村民高世孝分享了自家盖房子时主动让三尺、邻居也回让一米的真实经历,提出应把“建房让一让”写进村规民约。
这一建议经过六轮讨论,最终形成了“邻里关系要维好,让他三尺又何妨”的一致意见。
如今,长兴镇村的村道变得更加宽敞,邻里关系也越发融洽。
活化:从文本共识到行动自觉
修订成型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何让村规民约从纸面走进心间,转化为日常行为自觉,是检验成败的最终标准。
对此,仙居乡下了一番“滴水穿石”的精细功夫。
做好常规宣传是第一步。
仙居乡首先打出“五入”组合拳:在村口、广场高频展示,让村规“入眼”;印制卡片、扇子“送约上门”,让条款“入脑”;开“板凳会”用乡音讲解,让道理“入耳”;拍乡土短视频线上传播,以乡土气“圈粉”;编成快板、三句半巡回演出,让新风“入心”。
这种多渠道、生活化的宣传,打破了村规民约与村民之间的隔阂,使其成为随处可见、时常谈论的“大众话题”。
随着宣传工作的开展,村规民约的作用开始显现。
长兴镇村廖海燕的女儿考上大学,原想大办升学宴,但想到村规民约中对大操大办的约定,全家一致同意简化为仅邀至亲的一桌家宴。
这场花费不到500元的家宴,不仅节省了大量开支,还赢得了更多祝福。省下的钱,廖海燕给孩子买了笔记本电脑。
“这样的身边事,是最有说服力的宣传。”村支书王虎昌将此事拍成微电影推广,选树典型,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现如今,喜事简办在长兴镇村已成为新风尚。自村规民约修订以来,全村20余场红白喜事全部简办。
为了让身边的榜样发挥作用,张自立作为乡党委书记也亲自上阵。
在长兴镇村重阳节“履约践诺·敬老爱老”活动中,廖海燕、高世孝等模范家庭从张自立手中接过“遵规守约模范家庭”证书。
这一庄严的仪式,不仅是对身体力行者的嘉奖,更在全村树立了“守约光荣”的鲜明导向。
宣传之功,在于点燃星火。想要构建遵规守约的沃土,还需要好的机制。
为此,仙居乡着手将村规民约融入现有的治理架构,推动村规民约融入日常,形成习惯,化为风俗。
一方面用好“四会”平台,让德才兼备的老党员、老干部、乡贤能人成为“四会”主体,使“四会”成为村规民约执行重要平台;另一方面鼓励“遇事找约”,在处理村级事务、评选先进时,引导村民形成“遇事找约、办事依约”的自觉,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治理共同体氛围。
柔性:从小切口到大治理
自仙居乡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以来,不少前来调研的单位常提出几个典型疑问:如此简洁的村规民约如何真正落地?背后是否有更详细的执行细则?有人不守约如何约束?为什么没有把“高价彩礼”等具体问题明确写入?
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对村规民约实际效力的普遍关切。
事实上,“人情治理”历来备受争议。从中央到地方所开展的移风易俗,就体现了国家对人情的积极干预。
在政策话语上,移风易俗是以温和的方式来表达的,而且大多和村规民约建设结合起来。在实践上,不少地方确实采取过一些强硬的治理措施,但举措的强制性,带来了治理有效性和合法性不足之间的张力。
一个很典型的质疑就是,政府为什么能够干预私人生活?这种质问通常会让力推法治社会建设的政府无力反驳。
仙居乡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倡导性、柔性化的治理方式,推动村规民约自然生长、深入人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印子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内心高度支持政府的人情治理行为,不少农民希望国家积极介入,认为行政权力介入后,自己正好有合适的理由来退出人情。
仙居乡的实践也验证了印子教授的调研结果。正如长兴镇村支书王虎昌所说;“在熟人社会里,大家都随大流,别人这样做你也得跟着这样做,谁都不愿第一个‘吃螃蟹’打破风气。现在有了新村规民约,大家刚好顺理成章做早就想做的事了,都感到格外轻松。”
村规民约之所以能助力高效能治理,核心就在于尊重民意、关照实际、久久为功。治理的有效性不一定来自强制,而是源于共识的凝聚、风气的养成,以及让每个人都能体面地去做那些“早就想做”的事。(徐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