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钥匙,解开千家结——信阳人大十年立法系列回眸之十六
2025-12-19 浏览量:0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向炜

隆冬时节的信阳,寒意渐浓。在我市某物业服务中心里,一场因物业费引发的争执让气氛显得有些紧张。

“楼道灯坏了3天没人修,卫生也打扫得不及时,这样的服务凭什么收全价?”业主张先生情绪激动,手中的缴费通知单被他捏得皱巴巴。物业王经理一脸无奈:“成本年年涨,费用却收不上来,我们难以为继。”

僵持之际,社区工作人员拿出一本刚印发的《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翻到第二十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定期调整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对照《条例》,双方很快达成了共识,物业同意按照新规申请价格评估,业主也承诺在合理调价后按时缴费。一场持续数月的纠纷,在法律的框架下半小时内得到化解。

物业费收缴顺畅了,业主心里也亮堂了。这部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正在用法治的力量悄然改变着信阳住宅小区的治理生态,托起千家万户的“安居梦”。

治理堵点呼唤法治良方

“物业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基层治理的堵点、和谐稳定的难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霞在《条例》起草说明中表示,这一连串“点”真切道出了当前物业管理的复杂性与紧迫性。

随着信阳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已成为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和基层治理的重要单元。数据显示,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物业企业近3000家,但实际开展服务的仅600余家;全市2800多个住宅小区中,由专业物业企业服务的仅757个;中心城区1230个小区中,更有高达920个属于“三无”小区、单位家属院和老旧小区。这些数字背后,折射出的是物业服务覆盖不足、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

物业服务能力不足、质价不符,部门监管不到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突出,业主组织履职不规范……这些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影响小区环境品质,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个个电话、一封封来信,群众诉求集中汇聚,成为民生领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为从根本上推动解决这一治理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列入2025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在立法推进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无”小区管理、业委会运作规范、物业费收取标准等突出难题,着力通过法治手段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条条充满民生温度的条款,一次次深入基层的调研,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希望通过法治方式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法治力量托起百姓“安居梦”的主动担当。

民主立法锻造治理利器

从2024年12月启动,到2025年2月一审、6月二审,再到7月批准通过,整个立法过程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立法调研深入扎实。调研组走访4县3区的30个住宅小区,与业主、物业企业面对面交流。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多个平台征集建议,专门听取物业企业、律师、政协委员等意见。整个过程收到意见建议1408条,创下信阳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新高。

这部采用简易体例的《条例》虽只有四十四条,却条条直指民生痛点,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信阳特色。

两张“清单”破解监管难题。以前反映问题,部门之间经常推诿扯皮,最后往往不了了之。这是很多业主的共同感受。

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开出了责任清单的“药方”。第六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梳理涉及物业管理的各部门以及机构工作职责,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第三十七条要求公布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

这两张清单的设立,将物业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对号入座”,明确了责任主体,从制度上杜绝了推诿扯皮的空间。

科技赋能破解自治难题。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运转难,这是困扰小区治理的普遍问题。

《条例》打出“科技赋能”组合拳。第十一条规定“鼓励采用互联网方式进行表决,提高业主参与度”;第十二条要求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供业主和业主组织免费使用。

这些规定直面业主参与度低的现实困境,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解开会难、表决难、认证难等问题,为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动态机制破解收费难题。物业服务收费是矛盾的焦点。《条例》第二十七条创新设计动态调整机制:政府指导价要定期调整基准价;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行业协会定期发布参考价格。

这套机制既保障了物业企业的合理收益,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有了制度保障。

安全责任筑牢生命防线。住宅小区安全重于泰山。《条例》专门要求物业服务人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明确政府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街道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李小侠评价:“这些条款夯实了各方安全责任,将‘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理念转化为具体可行的制度,为防范事故发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治力量滋养社区新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施行虽时间不长,却已悄然改变着信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生态,让一个个小区焕发新的光彩。

记者走访中发现,物业人员正在从“管理员”向“服务生”转变。锦江城物业经理任天翔最近忙着组织员工学习《条例》。“我们要把《条例》内容吃透,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业主。”他服务的小区曾因停车位不足饱受诟病,《条例》施行后,他依据《条例》规定,与社区、业主协商,通过优化布局挖掘出更多车位,并引入智能系统管理。

“《条例》是我们的‘护身符’,也是‘紧箍咒’。”任天翔说,“它既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督促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如今,该小区业主满意度从不足80%跃升至95%。

业委会从“闲置”到“贤治”。在经典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柴亚起成了居民交口称赞的“热心肠”。《条例》明确了业委会职责,为他这样的热心人提供了施展舞台。为了美化环境,他多方协调推动小区实现“四季有花”;还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整治、帮扶老人等活动。

“有了《条例》这个尚方宝剑,我们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柴亚起说,“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业委会成员的禁止性行为,这既是对我们的约束,也是保护。看着小区一天天变好,心里特别舒畅!”

业主们则从“旁观”到“参与”,获得感实实在在。“以前电梯老出故障,维修不及时,大家提心吊胆。”百花名都小区业主刘先生说,“现在问题解决快多了。”更让他高兴的是,小区最近通过线上表决方式,顺利选出了新一届业委会,“我在外地出差,通过手机就投了票,太方便了!”

年轻业主小陈则对新建的智能充电桩赞不绝口:“《条例》重视安全管理,物业很快就安装了充电桩,‘飞线充电’成为历史,小区变得既美观又安全。”

退休教师王老师感受到更深层的变化:“环境美了,邻里关系更融洽了。物业经常组织活动,大家交流多了,矛盾自然就少了。这才是我们想要的社区生活。”

法治如水,润物无声。如今,在信阳,《条例》的各项规定正在越来越多的小区逐步落实,物业公司定期公示服务标准和收支明细,业主理性参与小区管理,社区工作者手握法治钥匙。“小物管”真正成就了“大民生”,法治的力量,正润物无声地滋养着每个社区、每栋楼宇。

记者手记

一把钥匙开千把锁

□向炜

作为信阳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十六部法规,这部《条例》尽管实施时间最短,但是已经融入百姓生活中。

在走访中,我曾目睹业主与物业因收费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直到社区工作人员拿出那本还带着墨香的《条例》,现场气氛竟在半小时内缓和——原来,法律条文也能成为双方都愿意听的“普通话”。

曾经,业主抱怨服务不到位,物业诉苦收费率低,社区干部为“三无”小区发愁。而今,再走进这些小区,变化正在细微处发生:锦江城停车有序了,经典花园四季有花了。物业经理说《条例》既是“护身符”也是“紧箍咒”,业委会主任说心里“特别亮堂”。

这部带着烟火气的法规表明,法治的力量不在条文多少,而在能否走进百姓生活。当“有事找条例”成为习惯,当法律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的钥匙,法治的根基就在这点滴变化中越扎越深。

记者:向炜

编辑:翟存鸣

审读:高原

审核:胡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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