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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黑加油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现公布我市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行动中查处的2起非法经营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震慑与教育引导作用。
案例一:息县某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储存柴油案
案件详情:2025年8月7日,息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息县某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制皮车间内非法储存柴油6300公斤,经专业鉴定,所储液体确属危险化学品。储存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未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违反条款: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的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息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二、查封涉案储油罐、加油机等设施设备;三、扣押非法储存的柴油6300公斤;四、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案例二:息县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储存柴油案
案件详情:2025年7月25日上午,息县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息县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违规设置储油罐1个、加油机1台,罐内储存柴油3010公斤;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配备应急救援物资,且未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违反条款: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息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二、查封涉案储油罐、加油机等设施设备;三、扣押非法储存的柴油3010公斤;四、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