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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苏州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班、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管的若干措施》,推出八大重点举措,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基层高效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联合监管各项任务在属地落地见效,筑牢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全方位织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苏州农产品市场。苏报融媒记者 王安琪/摄
据介绍,监管范围将实现提质扩面,监管触角向上游种养殖基地、下游农贸市场双向延伸,将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销售主体收取、公示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测检查等标准同步向上下游扩展。强化外地流入不合格水产品信息共享,建立月度信息报送机制,精准溯源管控风险隐患。

苏州农产品市场。苏报融媒记者 王安琪/摄
根据《举措》,还创新推行靶向抽检联动机制,盯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三位一体抽检体系,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地产农产品检测;对屡次抽检不合格经营主体采取通报公示、暂停营业直至清退处理,对问题产区建立风险预警,对整治不力地区开展约谈提醒。
此外,苏州还完善日常督导评价体系,将联动协同、追溯管理、抽检监测、联合执法等纳入考评,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并予以加分激励;优化驻场人员管理,适配市场全天候交易特点等,持续打通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堵点,健全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防、违法严惩的监管体系,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苏报融媒记者 王安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