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献血条例》本月起施行 献血累计超千毫升可终生免费用血
2026-06-05 浏览量:0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庆芳

记者昨日从市中心血站获悉,《河南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月正式施行,1999年颁布实施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同时废止。作为人口大省和医疗需求大省,河南无偿献血工作由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立足河南实际,围绕献血宣传、采血供血、临床用血、激励优待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规范。在备受关注的献血者优待政策方面,《条例》构建了阶梯式用血减免体系:累计献血不满800毫升的,5年内本人可免费使用3倍献血量的血液;累计800毫升以上不满10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终生免费。优待范围同步扩至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可合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真正实现“一人献血,全家受益”。

在社会优待方面,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

《条例》还在便民服务方面作出多项制度安排。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点,不得随意拆除、迁移。同时,河南省已全面落实“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举措,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临床用血,出院结算时即可在就诊医院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数据显示,2026年1至4月,全省提供直免服务的医疗机构达465家,累计直免20204人次,减免金额1885.7万元,医院直免率达95.02%。

此外,《条例》将每年6月定为河南省无偿献血宣传月,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完善配套工作举措,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记者:胡庆芳

编辑:翟存鸣

审读:高原

审核:胡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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