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规:职工应急施救可获2000元奖励
2026-06-11 浏览量:0

近日,苏州市总工会印发《职工见急勇为奖励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职工因非职务行为或医护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利用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急救法、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应急救护技能和设备,对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的人员现场紧急救助,成功挽救生命或为挽救生命争取宝贵时间,可给予奖励。

根据办法,能够提供医院接诊记录(急诊病历)、警方或公共场所管理方证明、现场影像、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单位工会证明中任意一类材料,证实本人实施紧急救助的职工,均可申请奖励。相关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给予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此次新规出台,旨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职工运用所学急救技能服务社会、挽救生命。据了解,为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自救互救能力,构建职工健康安全防护网,苏州市总工会多年来持续深耕职工急救技能普及培训工作。2025年,市总工会开展急救知识进企业156场,覆盖6188人次,其中3146人成功取得相应证书。

2026年,市总工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工会干部、班组长、一线职工,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采取“理论讲解+模拟演示+实操考核”的形式,继续开展初级救护员培训、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培训等急救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职工可申领初级救护员或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证书。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我们严格把控培训规模,将每期培训人数控制在30至50人,培训人数较多的就分期培训。如若某一单位的培训人数达30人及以上,我们还会上门培训。”苏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急救培训工作,做实做细职工服务保障,用心用情当好职工“娘家人”,切实提升全市职工应急救护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据悉,截至目前,2026年市总工会已组织2923名职工参与急救培训,其中2877人顺利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苏报融媒记者 瞿雨凡/文)


来源:引力播

编辑:罗宇凡

审读:高原

审核:徐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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