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背后的园林纹样之美
2026-07-06 浏览量:0

一场发生在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与中国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之间的商标侵权官司,意外地把公众视线拉回了苏州园林。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标识侵害LV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1030万元,并在多个官方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决公布后,茉莉奶白方面表示将上诉。

原本是一起品牌商标纠纷,却在社交平台上迅速演变成一场关于传统纹样的公共讨论。网友翻出拙政园、留园等苏州古典园林中的花窗、铺地图案,试图说明类似的花卉纹样早已存在于中国传统建筑与器物装饰之中。

比案件本身更值得关注的,是公众对这些传统纹样的主动辨认和集体追溯。人们不再只把园林看作游览打卡的目的地,也开始把花窗、铺地、木作装饰视为中国传统视觉文化的重要载体。一朵“四叶花”引发的争议,让园林中积淀千年的纹样再次被看见。

一场官司,为何让网友集体“转向”园林

这场纠纷的核心,是一朵黑色几何“四叶花”。

LV方面认为,茉莉奶白品牌标识中的四叶花卉图案,与其Monogram老花图案中的四叶花卉元素高度近似。公开信息显示,茉莉奶白此前曾多次申请相关四叶花图形商标,但均因与LV相关图形近似等原因被驳回。判决公布后,茉莉奶白将部分线上品牌标识由黑色切换为彩色,也引发外界关注。

然而,一审判决点燃的舆论,并没有停留在商标法理的讨论上。

微博话题“LV你身后空无一人”冲上热搜,大量网友并未简单站队茉莉奶白或LV,而是把讨论带向更古老的文化源头。

“苏州园林第一个不答应。”类似的评论在社交平台上被频繁转发。有人晒出拙政园花窗,有人贴出铺地纹样,也有人反问:“LV才多少年?看人家苏州园林窗户上的纹样,是不是也要一起告?”

这些评论清晰地传递出一种文化情绪——人们相信,这类四瓣、对称、圆润的花卉图案,并非某个现代商业品牌凭空创造的视觉元素。在中国古代瓷器、乐器、藻井、窗棂、织物和园林装饰中,类似图案并不少见。更有网友梳理出“中国唐代宝相花传入日本,演化为家纹,再被19世纪法国设计借鉴”的传播链条,用以说明此类纹样本身拥有复杂而悠久的文化源流。

这种自发追溯,恰恰是此次事件中最值得关注的公共反应。网友把一场商业纠纷“打”回苏州园林,说明传统纹样并没有沉睡在古建、文物和专业研究之中。它们仍然存在于公众的审美记忆里,并能在一场热点事件中被重新唤醒。

这也让案件的公共讨论超出了“两个Logo像不像”的技术层面。公众真正关心的,是传统纹样如何被认识、被讲述、被保护,又如何在今天的商业设计和日常生活中继续被使用。

园林花窗的借景手法。苏报融媒记者 凌欣炜/摄

苏州园林,一座传统纹样的活态宝库

网友把目光投向苏州园林,并非偶然。

苏州园林文化研究专家曹林娣表示,苏州园林之所以在这次事件中被反复提及,是因为它集中保存了中国传统纹样的多种形态。作为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本身就是一座传统纹样的活态宝库。拙政园、留园、狮子林、沧浪亭等园林中的花窗、铺地、门罩和木作装饰,保存了大量几何、花卉、器物和吉祥纹样。它们既是建筑构件,也是审美表达,更承载着古人对生活秩序、自然意趣和吉祥寓意的理解。

换言之,网友在花窗中看到的不只是一朵花、一种几何形状,而是中国传统视觉系统中长期积累下来的审美记忆。

在苏州园林中,窗从来不只是采光通风的工具。花窗通过窗芯的弯曲、穿插和组合形成不同图案,有“硬景”和“软景”之分。定胜纹、六角景、冰裂纹等多以直线构成,线条清晰、骨架分明,为硬景;鱼鳞纹、古钱纹、海棠花纹、如意纹等则多用弧线变化,显得柔和灵动,为软景。它们与园林中的山石、竹影、池水、亭台相互借景,使一扇窗既能框住风景,也能成为风景本身。

每个园林中都有大量形态各异的花窗,沧浪亭仅一园便有108扇,精美生动,无一雷同。明清时期,苏州园林逐渐发展出丰富的花窗样式,海棠、回纹、菱花、冰梅、如意、牡丹、梅、竹、兰、菊、荷花等题材被广泛运用。这些纹样既有士大夫的雅趣,也有民间祈福纳祥的情感寄托。

“四叶花”造型在传统纹样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宝相花、芝花海棠纹,还是柿蒂纹、团花纹,都常见对称、饱满、圆润的结构。如拙政园中的芝花海棠纹花窗,可解读为“满堂寿”之意;留园中的柿蒂纹花窗,寓意家业稳固、事事如意。类似图案经过不同材料、工艺和场景的变化,出现在窗棂、器物、织物和建筑装饰之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视觉表达的重要组成。

传统纹样如何被看见、被尊重、被善用

这场官司发生在法庭上,但它引发的讨论已回到文化现场,推动人们思考另一个问题:传统纹样进入现代商业领域,应当遵循怎样的路径?

苏州大学知识产权教研室副教授陈虎认为,公众讨论中容易把“传统纹样本身”和“经过商业使用形成识别度的具体商标图形”混为一谈。“任何外国品牌到中国来要受到保护,必须在中国商标局另行提起注册。对于故宫等代表国家文化标志的符号,则不能将商标权授予未经国家认可的私人主体,尤其是域外经营者。至于四叶花等代表中国传统艺术语言的元素,允准经营主体在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也是对中华文化的一种传播方式。”

换言之,传统纹样作为公共文化资源,人人皆可使用,只要此种使用不构成对传统文化意蕴的歪曲、篡改;但一旦某个具体图形经过合法注册或通过商标性使用获得了识别商品来源的效果,就可能进入商标法的保护范围。这并不削弱公众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反而提醒人们:传统纹样要在今天被更好地使用,既需要文化自觉,也需要规则意识。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四叶花这类对称几何纹样的造型空间本就有限,花瓣数量、弧度、排列方式的组合变体并不多。而LV围绕同一花卉母题,批量注册了尖瓣、多瓣、变形等多件图形商标,几乎覆盖了这一造型的常见变体方向。当“特定设计表达”与“基础纹样母题”之间的界限被大量注册消解,留给后来者的合法创作空间就被大幅压缩。叠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这意味着上述禁用效力不限于箱包或服装,而是可以延伸至几乎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两者共同作用,便产生了“传统文化元素被抢先圈占”的公共焦虑。

人们担忧的,其实不只是某个商标能不能用,而是传统文化符号的公共表达空间正在被一步步收窄。文化传承需要活态使用,而活态使用需要空间。

近年来,越来越多品牌从传统建筑、器物、纹样中寻找视觉语言,试图建立更具东方审美的品牌形象。但传统元素的使用,不能停留在简单复制古典图案,越是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灵感,越需要理解纹样背后的历史来源、构图逻辑和文化寓意,传统纹样才能真正成为有生命力的当代表达。

对于企业而言,使用传统文化元素时应当说明设计源流,形成差异化表达,并提前完成商标检索与法律风险评估。对于文化遗产保护者而言,可以进一步整理、阐释和传播苏州园林中的纹样资源,让它们在被看见的同时,也被更准确地理解。

从拙政园的一扇花窗,到奶茶杯上的一枚Logo,再到国际品牌的注册商标,公众热议背后,是传统文化资源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的一次集中显影。法律会继续判断这起案件的商标边界,而一朵“四叶花”激发的文化热度,已经让那些沉默地开在花窗、铺地上的纹样,重新开口说话。(苏报融媒记者 凌欣炜/文)


来源:引力播

编辑:罗宇凡

审读:高原

审核:徐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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