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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双职工家庭普遍面临的“上班顾不上娃、放假没人看娃”育儿难题,苏州再出实招。近日,苏州市总工会正式印发《苏州市关于推进用人单位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服务工作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以专项经费补助为抓手,鼓励各用人单位开办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
根据办法,常态化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服务的用人单位工会,自首次开办服务的次年起,可按年度向市总工会申请职工子女托管托育运营专项补助。补助分为“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年度运营补助”两大类别。其中,达标的市级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为2万元/家,市级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为5万元/家;达标的职工子女托管托育年度运营补助则按当年实际服务人数核定,托管满20人20天(托育满10人),补助1万元,托管满50人20天(托育满20人),补助2万元,托管满100人20天(托育满30人)及以上,补助3万元。
记者了解到,苏州对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与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分别制定了明确的建设标准。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可利用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等服务阵地建设,也可通过与学校、社区、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设立。服务对象原则上以小学阶段职工子女为主体,如具备条件且确有必要,可适当放宽至幼儿园和初中阶段。班型设置涵盖暑期托管班、日常托管班与临时托管三类,其中暑期托管班举办时间为每年7、8月份,托管时间原则上应在20天以上,托管对象平均出勤率70%以上;日常托管班全年托管时间累积不低于100天,出勤率在70%以上;临时托管根据用人单位临时工作任务,设立的临时性托管班次,规模和托管时间与临时任务相匹配。人员配备上,托管班需配备专人负责管理看护,按照服务规模匹配专兼职人员、志愿者等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同时鼓励职工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经培训后参与服务。
面向3周岁以下职工婴幼儿的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建设标准更为细化。班型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类;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班人数不超过 18人。人员配比有明确底线要求: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乳儿班不低于1:3,托小班不低于1:5,托大班不低于1:7。此外,机构需按相关规定配备符合资质的负责人、保健人员、炊事人员与安保人员,建立清晰的工作职责与责任分工。
目前,市级托管托育专项补助实行常态化申报评审,各级基层工会可对照建设标准逐级申报。有意向开办相关服务的用人单位工会,可对接属地工会培育建设爱心托管托育阵地,切实为职工化解育儿后顾之忧。
(苏报融媒记者 瞿雨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