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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赔偿义务人已依法被追责“买单”,但当受损生态已自行修复或者无需原位修复时,一笔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该如何安放,已成为一道全国性难题。
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528.2万元,已执行到位1555.54万元。然而在执行到位的资金中,1400余万元因一时缺乏落地项目,如“沉睡”的绿色资产等待被激活唤醒。
为让“沉睡”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转化为看得见的生态修复实效,苏州市检察机关创新恢复性司法实践,建立生态损害“异地修复”机制,打通赔偿金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如今,这一笔笔资金正在河道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太湖生态保护及鸟类栖息地保护等多个重点生态项目上发挥实效,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
澄湖之畔:赔偿金助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金秋时节,苏州鸡头米迎来上市季。这道水乡时令美味一直是苏州人的心头爱,但种植过程中的施肥、打药,也给水环境带来农业面源污染压力。位于澄湖边的甪直镇湖浜村是苏州鸡头米核心产区,村民种植鸡头米曾给澄湖水环境带来不小负担。

种植鸡头米引发的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澄湖湿地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吴中区检察院供图
2024年,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性建立生态修复需求库并引入第三方论证,协同属地政府或商请法院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修复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监督,构建起资金匹配、拨付使用、落地见效的闭环管理机制。依托该机制,经多方联合申请,一笔358.45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投入到湖浜村的澄湖水八仙湿地修复项目,为这片湿地注入了“绿色活水”。
“项目主要通过种植多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投放底栖动物,设置曝气装置来净化水质,修复湿地面积近3.2万平方米。”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袁灿华介绍。经过修复,湿地水体透明度从0.18米提升至0.8米,水质总磷从0.49毫克/升降至0.2毫克/升以内,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水体正由“藻型浊水状”逐步向“草型清水状”蝶变。

实施澄湖水八仙湿地修复项目后,澄湖湿地的水体清澈见底。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摄
如今区域内配套建设了绿化与滨水廊道,廊道两侧水体清澈见底,群鱼悠然游弋,昔日饱受面源污染困扰的湿地,已成为周边村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太湖之滨:赔偿金守护一湖碧水与生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太湖流域治理,同样成效显著。
在吴中区金庭镇阴山岛,村口的阴山江河道水清如镜,一棵古树倒映水中,构成一幅天然的江南水墨画。河道周边开起了咖啡馆、饭店和民宿,吸引不少游客前来休闲打卡。
“2024年以前,这里的水是黄褐色的,透明度低,还发臭。”58岁的村民龙阿姨告诉记者,“后来政府来改造,水质才变好了。”她口中的改造项目,资金正来自一笔26.59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根据已建立的生态损害“异地修复”机制,金庭镇提出项目需求,经专家组审核,由吴中区财政局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池”中拨付。通过水体透明度提升、增氧曝气、活水循环、景观亮化及生态修复等措施,如今河道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呈现出“生态健康、水质稳定、景观优美”的新面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还在太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挥作用。
2024年,同样经申请和审核,一笔34.58万元资金精准用于水映长滩鱼鸟智能监测项目。项目围绕水映长滩及周边重点区域,精准布设4个水下监测点位并配备高清水下摄像机、多波束声呐等专业设备,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测水下鱼类活动,可精准识别太湖银鱼、梅鲚、白鱼等本土鱼类,同步记录种群数量、游动轨迹等核心数据,为栖息地质量评估、保护措施成效检验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项目还同步搭建鸟类智能监测系统,在栖息地制高点布设3台超高清变焦云台摄像机,实现500亩核心湿地24小时无死角全覆盖监测,既能实时追踪鸟类栖息、觅食、迁徙动态,自动记录鸟类种类、种群数量、活动频次,还能通过AI和声纹识别快速分拣鸟类影像。
此外,项目专门增配多功能智能监测船只,以水映长滩浮筒码头为“大本营”,开展高效智能化作业。这款智能船采用稳定双体浮筒设计,搭载“北斗+GPS”高精度定位、毫米波雷达避障、4G双网通信等“黑科技”,支持手动、自动驾驶双模式切换,既能灵活开展水面日常巡查,也能精准完成定点或随机水质采样、移动生态观测等任务,监测效率大幅提升。
“这个‘空中+水面+水下’全方位智慧监测网络的建设投用,让太湖生态修复成效真正实现可视化、可量化、可追溯。”吴中区金庭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污防办副主任张军表示,硬核科技为太湖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了防线。
铜官山下:赔偿金为乡村振兴添“绿”赋能
近日,记者来到常熟市海虞镇铜官山村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情况。洪家湖畔,昔日泥泞的泥土河岸已整修成整洁的水泥驳岸,河道淤泥得到清理,河水澄澈明净,沿岸农宅纷纷开起了民宿。
铜官山村工作人员王爱锦告诉记者,洪家湖河道得到整治得益于常熟市下发的一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2023年11月,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确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海虞镇人民政府共同发布《常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修复基地建设方案》,提出在铜官山建设集侵权担责、普法宣传、科普交流、生态景观修复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修复基地。
“经申请、审核、论证,一笔199.82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投入到基地建设。”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刘新介绍,借助这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铜官山村先后完成荷花池清淤与水系沟通,对640平方米生态林地进行清理提升并累计种植灌木、乔木600余株,完成邹家宕老塘、洪家湖、芦浦塘东山巷段生态驳岸及芦浦塘边岸坡整理等8个项目。此外,在饮马湖等水域建起增殖放流平台,科学选育鱼类品种,倡导全民参与,形成“水养鱼、鱼护水”的互利格局。
经过建设,基地形成了“一个中心、一支队伍、六个片区”的总体布局,通过普法宣传、志愿守护、碳汇造林、水生态修复、湿地景观提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形式,让赔偿义务人履行修复责任。
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修复基地,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7名劳务代偿人员赴铜官山村开展生态管护作业,完成树木涂白养护、“新农民之窗”区域杂草清除等工作。以劳务代偿方式落实生态修复责任,既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也助力乡村生态环境提档升级,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生态治理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笑脸上。近年来,铜官山村先后荣获“国家森林乡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等荣誉称号。铜官山长江文化公园被认定为“中国新农民故事会”永久会址、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苏州首批乡村旅游网红打卡地,累计接待游客超150万人次。
“铜官山村的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助力,实现生态修复与乡村美化同步推进。”王爱锦说。(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文)
记者手记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不是账面数字,而是守护山水的“绿色资金”。苏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异地修复”机制,打通资金落地壁垒,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从法条走向实景。澄湖湿地提质、太湖智慧护水、铜官山村文旅增收……一笔笔资金正转化为生态红利。这一实践破解全国性难题,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共赢,生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苏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