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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以下地点启用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116)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1.湖东大道与五星街交叉口
2.龙江大道与平三路交叉口
3.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
4.新七大道与府都花园交叉口
5.新五大道与工十四路交叉口
6.信茶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
7.新七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
8.新七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
9.新七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
10.新七大道与新十二大街交叉口
11.新七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交叉口
12.新六大道与信茶大道交叉口
13.新十一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
14.平桥大道与平中大街交叉口
15.平安大道与平西路交叉口
16.新一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
17.新七大道与新二十二大街交叉口
18.信茶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交叉口
19.鸡公山大街与正商大道交叉口
20.鸡公山大街与民权街交叉口
21.五星街与行政路交叉口
22.龙江大道与平西大街交叉口
23.新十一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交叉口
24.新三大道与新二十八大街交叉口
二、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
2.启用时间:2026年11月3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