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再为会员采购发放一批不超过500元的扶贫农产品;可组织开展5-7天的省内疗休养,不冲抵职工年休假……7月6日,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消费助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打出一系列促消费、助发展的“组合拳”。这意味着,又一波“硬核”福利将向我省工会会员奔来。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在统筹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通知》从职工节日慰问品发放、职工疗休养、职工秋游、工会线上线下扶贫消费、基层工会经费保障等五个方面,明确具体要求。这波福利也是今年省总工会继“五大行动”“十件实事”之后,出台的又一批助力经济发展、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的具体举措。
《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在为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年度节日慰问品之后,可再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在2021年元旦前为会员以实物形式采购发放一批我省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
《通知》强调,各基层工会要按照《河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职工疗休养制度,在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到省内开展疗休养。疗休养时长一般在5-7天,可占用5个工作日,不冲抵职工年休假。
鼓励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组织会员赴省内贫困地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美丽乡村等开展秋游,通过观光休闲、到农家乐用餐、购买农副产品等方式拉动消费。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盘活工会线上资源,完善官方微信公众号、豫工惠APP等网络展销平台,做好产销对接;开辟线下展销窗口,帮助定点扶贫村、对口援疆农场、劳模产业扶贫基地推介特色农副产品和乡村旅游景点。同时,积极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服务。
针对可能存在的基层工会经费不足的问题。《通知》指出,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经费不足的基层工会,可依法依规向所在单位行政申请补助。《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严禁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消费为名,利用工会经费滥发津贴补贴、变相公款旅游、公款消费。